2009年9月1日 星期二

九:爾免我債,如我亦免負我債者

九:爾免我債,如我亦免負我債者

[題要]

的確,我們不只是靠餅而生活(瑪四4),然而餅仍是需要的。但是,若我們連最為基本的食物都少了,也就不能生存;同時,我們也是生活在人群社會之中,人不能單獨生活,而是共同生活一起的;為人是一個有關係性的特質,為此常是與他人有關係的,能夠聆聽或提出意見的,給予他人回答者,具有責任感者。
談到人時,便要談到關係性及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如何回答他人,在負責中完成實現自己及他人,使他人受挫或是幸福快樂。作為一個人就是作個能夠負責的人──也向天主負責。良心就是人聽到他人及天主召叫的地方;自由讓一個人開放或是關閉自己,接受或是拒絕責任。

[方濟]

赦免我們的罪債:因你無言可喻的慈悲,因你至愛聖子,所受苦難的德能,又藉著殊榮童貞瑪利亞,以及你所有特選者的功績和轉禱之故。

耶穌禮儀的祈禱及行動中,這樣指示我們:「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廿二19)此時,我們紀念了耶穌的苦難,也就是祂所說所為及忍受的一切;這都是為了與天主及我們的造物主和好,並且深深地體會到祂為我們所付出的愛。在這愛的奧秘──常在天主父懷裡的愛及在教中保的愛──前,方濟無法找到合適的話來描述,並邀請人予以尊敬及瞭解這種愛:「弟兄們,我以我能有的愛情,吻著你們的足,請求你們要盡你們所能,對吾主耶穌基督的體和血,表達恭敬和尊重,在祂內,所有上天下地的一切,皆和全能天主言歸於好了。」(大會12-13)
藉著長期的祈禱及默觀,對天主聖德的最深刻的經驗,讓方濟對自己的不配有強烈的意識,在與天主如此偉大的恩賜的相較之下,方濟說道:「我們雖然如此卑微可憐、忘恩負義、腐敗惡臭,祂仍然在不斷地加恩厚待我們。」(會一,廿三8)
藉著天主的寬恕,讓我們也與自己和好了,這是天主父慈悲及溫和的恩賜,這是人無法發現及明白的愛情,它是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愛而獲得的,是藉著祂為我們所忍受的一切──同時也因著瑪利亞及聖者及在天主國所有義人們的功績──而獲得的,為此我們表達讚頌及感恩之意。方濟如此的謙卑教導我們,每一項向天主父所作的請求,也都是來自一切美善根源的天主父及其救贖恩寵。

一如我們赦免我們的負債者:如果我們不能完全赦免他人,請使我們完全赦免他人;好使我們真心愛仇,並在你前熱切地為他們轉禱,使我們對任何人,不要以惡報惡,並在你內,竭力去為一切人行善。

天主父的恩賜是和好,祂將和好的恩典賜與我們每一個人,也是我們給予所有弟兄的一種禮物。方濟明白,天主賜我們永遠的寬恕,為此,他說:「請使我們完全赦免他人。」在天主經的祈禱裡,天主佔有首要位置,祂的恩寵是必要的,祂的愛是第一要物;這位至高、永恆及一切美善來源的天主,藉著恩寵而照顧我們;也是祂邀請我們,以全部心靈及軀體去為祂的愛服務。
為方濟而言,寬恕需要彼此接納及消除對立;最主要的是要懷有基督徒及其心懷,以天主所賜的自由去愛所有的人,耶穌說過:「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瑪五44-45)

1.方濟如何在自己的《最後遺囑》中看見自己的「罪惡」,並體會到天主主動的愛?
2.我們的「卑微可憐」及「天主的仁慈」二者間,看出人在天主前的成長什麼?
3.從《致某會長書信》分享方濟如何在對待犯錯的弟兄身上,體會到天主的仁慈及寛恕。

[福音]

如果你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或兩個人,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若是他仍不聽從你們,你要告訴教;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十八15-18)

1.你會如何由這段福音,詮釋這規勸過失弟兄的步驟?
2.由這規勸過程來反省時,我們要如何面對弟兄的過失?
3.我「不原諒」(束縛)他人便是「不原諒」(束縛)自己。

[分享]

1.在關係性的水平來看──無論是與天主或與他人──有著各種不同的態度:愛、友誼、同情、合作、忽略、退縮、謙卑、自大及利用他人等等。在這裡沒有任何中性地帶,需要人採取一種位置或態度:在不同的承諾層次上,採取反對或是贊成的立場。人類的自我在與他人或是給予他人承諾及奉獻時,常顯示出自己來。
在所有這些彼此關係中,人會發現對他人而言,常是一位負債者,甚至是彼此冒犯者,我們感覺到對他人負有債務者;我們並沒有要求要被誕生,一旦出生了,總有那些為了我們的健康的生命而在接納我們的人、養育我們的人,照顧我們的人;即使有人被拒絕或是被排除。
有信仰生活的人也同樣會經驗到與天主之間的關係性:他們明白自己的生存、健康、衣物及居所、理智的訓練、朋友及其他的生活中獨特的表現,都不可能是靠自己個人的努力便可以獲得的。這些人可以體會到這些都是來自天主父。我們視自己為負債者,為此感恩之心及態度油然而生。我們稱呼這方面的債務為「無罪的債務」,是不可能償還的。無論我們如何努力,我們無力償還生命方面的債務,如同福音提到的:「既做完吩咐你們的一切,仍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不過做了我們應做的事。」(路十七10)
有另一種不是「無罪的債務」,而是「有罪的債務」,這種債務來自攻擊、傷害及罪惡,這是需要予以償還的債務。我們的良心意識到因人際關係而發生的有罪的及傷害了人彼此間溝通、愛情及人性本身的關係。這種有罪的債務的情況以存有與天主及他人之間關係性及溝通為條件:近人需要我們的肯定,而我們卻否定了它;有人需要我們的憐憫,而我們卻輕視及忽略它;窮人告訴我們他們的困難及需要我們伸出援助的手,而我們卻遠離或忽略它;兒童眼中閃爍著饑餓的眼神,而我們卻轉身不顧,泰然自若。有時,人們被盲目地被仇恨、弱者過於被剝削、雇工及知識水準人們被剝削;彼此之間的關係被破壞及人性被侵犯,充滿著不正義及藐視,弟兄或姊妹被侵犯。天主被影響了,這些事並不讓天主喜悅,因為天主喜愛的是仁慈、愛、正義及團結,但這些天主要求的卻完全因人類的作為而被違背了。
若只是說法律被壞了,這還未完全表達出這種經驗;法律告訴我們要去為其他的人作別人應為我們去做的事,但我們卻沒有如此行事!同時,抽象的法律常不會影響我們及讓我們感受到有罪的意識,甚至我們會將法律遺忘掉!但真實發生的是,我們在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性,這時重點不在於法律,而是人本身!人的尊嚴被侵犯了及受了傷害,人的需要沒有得到解決,人際關係受到折損──人與人之間及與天主之間沒有團結一致。當我們感覺到天主的召叫而予以拒絕,有罪便清楚地被表達出來。
我們經驗到對所冒犯的事負起責任來,我們經驗到是負債者,有必要求得寬恕;對這種看法和態度,並沒有不對或是病態的情況,反而是一種需要作正確的事及恢復被侵犯了的人際關性的健康指示。深深地根植在人心內的意識是:在我們的生活並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對的:「實在,我們眾人都犯許多過失。」(雅三2)要更加誠實及真誠,我們要體會到我們都是有罪的人:「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若一,一8)在心所意識到的罪及過失,是需要人去補償的,《聖詠》清楚地便說道:「天主,求你按照你的仁慈憐憫我,依你豐厚的慈愛,消滅我的罪惡。」(詠五十3)「垂視我的勞苦和可憐,赦免我犯的一切罪惡。」(詠廿五18)為我們得到所犯過以得到寬恕的方法是寬恕那些冒犯我們的人:「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路六37)
若是沒有互相寬恕的可能性,我們便意識到我們常在負債中,這不但是否認有罪的態度,罪惡深植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也住在一個有罪的環境和背景裡,如同我們所呼吸的空氣早已受到污染似的,即使天主的恩寵及仁慈仍在生活中臨在。這便是為什麼我們似乎生活在邪惡的力量中,並成了這邪惡力量的犧牲者,讓我們掉入罪惡中或是破壞了人際關係。錯誤不但是要被改變,而環境也必須要得到更新,要創造出一種新人出來,這便是耶穌使人自由訊息,祂自己便是天主父仁慈及寬恕的具體出現:「孩子,你的罪赦了。」(谷二5)耶穌新人的訊息,不但包括了新天及新地的出現及救援,並且還讓所有的罪債得到完全的消除,所有的罪過都獲得赦免。
2.寬恕我們曾經所犯的過失:我們的說明需要我們明白「寬恕我們的過錯」的意思。這個祈求表達出無力的人類,向無限仁慈的天主所作出來的呼求。
在這方面,《瑪竇福音》及《路加福音》各有不同的說法:瑪竇強調「錯誤」或是「債務」,是商業世界(財務的債務)的表達式方式,後來漸成為宗教信仰方面的色彩,與「犯法」有同樣的意思。「犯法」這個字說明的是個人罪惡的性質,不只是破壞了某種標準及準則,並且還破壞了人際關係──其中還包括了與天主之間的關係。路加說的是:「寬免我們的罪過,因為我們自己也寬免所有虧負我們的人。」(路十一4)路加直接將「錯誤」或「債務」譯成「罪過」,以較為符合宗教信仰的意義。但是,瑪竇的看法應是較為原始性的文字。
我們要反省天主在耶穌身上所傳達的寬恕方面的訊息,也是在這種背景下,顯示出這個祈禱的特點。耶穌尔但宣告了新天及新地將來臨、所有的一切也都獲得自由及解放及將達到圓滿地步的喜樂訊息。之所以讓喜訊是「好的」及「喜福的」,那是因為首先可以聽到的群眾是窮人、軟弱的人及那些於社會或是群眾邊緣的人;耶穌對天主父所作的見證是:「祂對待忘恩和惡人是仁慈的。」(路六35),祂是迷失羔羊的天主(路十五1-7),失錢及蕩子的天主(路十五8-32),祂是為一位為一個罪人悔改而喜樂,勝過九十九位不需悔改的義人更為喜樂的天主。(路十五7)
天主父仁慈具體降生的耶穌,祂實踐了自己所說過的話:「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路六36)這是為何祂會邀請罪人(谷二15;路十九1-9)
仁慈的福音訊息為耶穌時代的宗教人士是個絆腳石,甚至今天還有人認為它是可笑的想法。有些基督徒努力跟隨基督,因為自認為自己是天主唯一所愛的人,這種態度讓他們陷入法利塞人的處境,對那些軟弱及迷失的人反而抱持著嚴厲的態度。耶穌藉由比喻要告訴我們:寬恕及仁慈應在那些批評耶穌對待有罪及迷失者的態度的人們,不是指向那些罪人。耶穌在仁慈方面的宣告及實踐,讓罪婦傅抺自己的腳(路七36-50),卻引起人們的爭議及批評。耶穌為仁慈和憐憫作出坦白的維護:不是健康的人,而是有病的人需要醫生(谷二17),人子來是為尋找迷失的(路十九10),祂被派遣是為迷失的以色列人(瑪十五24)。祂對當時宗教領袖們說道:(認識祂的)稅吏及罪婦們將在他們之前進入天主的國(瑪廿一31),因為「你們見了後,仍不悔悟去相信他(若翰)。」(瑪廿一32)
當時被認為屬於罪人的三種人:(1)那些以悔改及希望接近天主,靠天主仁慈的猶太人;(2)那些在悔改及補贖中,但可能不太會被俯聽的外邦人;(3)那些成了外邦人的猶太人,他們無法依賴補贖、希望及為天主俯聽的人們。總,之,這些都是喪失的一群。這些人如今卻聽到了訊息:「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谷二17)
只有在瞭解及明白耶穌所宣告的觀念,人才有可能瞭解福音是一個好消息。耶穌的天主不再是「法律」的天主,祂是仁慈、無限美善及對軟弱者持有忍耐的天主,那些自視為軟弱者,實際上已開始走在返回天主的路上了。(羅三25-26)蕩子比喻的故事為耶穌所帶來的天主說明了其中意義:天主父充滿著仁慈和滿溢的愛:「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在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路十五20)天上的父親就如同這位地上的父親一樣,耶穌也是這樣實踐的。
為了說明天主的態度,耶穌以許多比喻來說明:針對那些抱怨的法學士及法利塞人,耶穌說出了迷失的羊及銅錢的比喻(路十五2);為法利塞人西滿說出二位債主的比喻(路七40);為那些宗教領袖們說明「不是健康的人,而是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的話(谷二16);法利塞人及稅吏二人之間的故事,也是向法利塞人說明的。(路十八9)每一個情況下,耶穌在維護一個新觀念:天主首先是罪人的天主,默西亞是將我們從罪債中拯救出來的一位,讓我們可以在祂內獲得安息及輕鬆的生活。(瑪十一28-30)
天主的寬恕是無止境的;我們只要看看耶穌所說的比喻(瑪十八21-34)。僕人這樣回答主人說:「主啊!容忍我罷!一切我都要還給你的。」(26)就這樣,僕人便完全被寬免了(32)。同時,我們必須要瞭解完全仁慈及憐憫的意何在。它們不是自動由天上掉下來的,它們的先決條件是冒犯者及冒犯者間的關係性:一個人尋求向天主寬恕,也表現出難為情的困境;那些自認為是正義的,沒有罪的及不需要悔改,也看出沒有真正需要寬恕的樣子;不幸地,這種人的態度是虛假的,沒有真正地瞭解自己所處的環境。這便是法利塞人的迷思(路十八9-14),他自認為是義人,他們是假善人,自以為是聖善的,卻忘記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瑪廿三23)換句話說,他沒有體認到自己是個罪人,沒有理由要求得寬恕,他不要求它,因而也沒有必要去接受寬恕;沒有真正的寬恕,因而天主與人之間關係性的間隙便無法獲得痊癒。天主是仁慈的,但不是過度放縱,當我們意識到是有罪及罪人時(如同稅吏一樣):「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路十八13)我們便保證會獲得完全的寬恕,天主的國也早已在我們的心中了。
天主父這種無限的寬恕在耶穌身上及歷史具體化了:祂原諒了執行祂死刑的人(路廿三34),祂自由地將自己放在及交付在這些人的手中(瑪廿六52-54;若十八8-11),祂認為將自的生命交給罪人,這樣他們便可以獲得救贖(谷十45),讓世界與天主和好(伯前一18;羅五8-10;希九15,28),住在祂內,便是生活在完全的恕的真理及愛內。(格前十三4-7)這些都是事實的,我們可以有信心地祈求天主父的寬恕。
3.天主寬恕我們如同我們寬恕他人一樣。這祈禱含有條件似的看法;以瑪竇的看法,他強調的是相互間的關係,在這個祈禱後,他補充說:「因為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但你們若不寬免別人的,你們的父也不寬免你們的過犯。」(瑪六14-15)這是一種天主談判的式?這如同法律利塞人的樣子,要求天主的回報,但這樣的行事,應不是耶穌的風格,因為天主的仁慈是無限的,不依靠任何其他因素。
負有極大債務的僕人的比喻(瑪十八23-35),他因為有求於主人而完全被寬免了,在被寬免之後,不知道去寬免欠盾己極小債務的同伴,為此主人向這個僕人說道:「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瑪十八32-33)這個教導是清楚的:如果我們要求無限的寬恕,無條件的接受之,我們也應給予他人無限的及沒有任何條件的寬恕;要如同天主父一樣的仁慈。(路六36)要七十個七次地寬恕他人──意思是無限次數的寬恕他人。(瑪十八22)因為這是天主自己寬恕人的方式。
為此,這一點並沒有任何商業及談論條件的意味,我們只是要在天主及人面前保持著同樣的態度,這也是耶穌給予我們新穎的生活態度;我們對天主及對他人不應有不同的態度,因為二者都是同屬於一個動機──愛!愛他人便是與天主相遇,愛天主便是愛近人,因為「假使有人說:我愛天主,但他卻不惱恨自己的弟兄,便是撒謊;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若一,四20)朝拜天主而不與近和好,這是偶象崇拜(瑪五23-24)保祿的主要教導:「如果有人對某人有什麼怨恨的事,要彼此擔待,互相寬恕;就如主怎樣寬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寬恕人。」(哥三13)
現在我就可以完全瞭解耶穌的話了:「你們要赦免,就蒙受赦免。」(路六37)「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瑪七2)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完全寬恕我們的近人,那便是我們沒有完全要求天主父的寬恕及我們自己不願意接受天主無限量寬恕的記號。如果我們真正地擁有徹底有關我們的罪過及過失獲得了寬恕經驗;如果我們真正地感覺到天主在我們有罪時所施予的仁慈,那麼我們就會被催迫去無限地去寬恕他人的過失;為此真福八端提到:「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瑪五7)在生命歷史結束時,只有憐及仁慈是算數的,也決定了我們的救援和毀滅。(瑪廿五31-46)如果我們不寬恕我們的近人,我們沒有權利要求天主的寬恕。
最後,這種祈求也具有社會性的幅度。我們自視為有罪的團體,我們在天主及人群中都是負債者;團體中的食物是寬恕,彼此間表達仁慈和憐憫;如果缺乏了這一個,彼此間的結及聯繫便無法修補,天主的寬恕能夠重建起與至高者間的垂直性的溝通;寬恕那些冒犯我們的人們,重建起我們之間水平間的關係性。這樣世界的和好便開始展現出來了,天主也開始呈現出來,我們也開始生活在天主寬恕的彩虹下。這一切都繫於這個祈禱:「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瑪六12)


[方濟的話]

任何一位在此世犯罪的弟兄,他在你的眼中調查之後,不論其犯的罪有多深重,如果他尋求憐憫,你不應讓他得不到憐憫而離去。如果他不求寬恕,你要他是否願意獲得寬恕;如果之後,他在你的眼中千百次又犯了罪,為了領他歸向主,你要愛他勝過愛我,常常要對這些可憐的人表示憐憫。(會長9-11)

[吟詠]

1.寬恕的祈禱

主 請記得在我心產生的痛苦
讓心中落地死了的麥子
產生正和平的果實 光明和愛的花朵

請照顧那些監禁我的人
關懷讓我經歷痛苦的人
提攜讓我承受不義判斷的人
不要判斷那些侮辱我的人們
更不要放棄那些拒絕我的人
主 寬恕他們在我身上所作的一切

請記得我所有奉獻犧牲
吸引他們走向你的聖子
藉著痛苦獲得你愛情的傷痕
藉著拘束獲得你精神的自由
讓他們也能期待你天主的國
主 寛恕他們並分享你聖子的喜樂

2.寬恕與自由

謙卑承認對他人的依賴 讓我們不再糾纏在困擾中
在接受饒恕時 享受自由的可貴

3.
赦免我們的罪債:因你無言可喻的慈悲,因你至愛聖子所受苦難的德能,又藉著殊榮童貞瑪利亞,以及你所有特選的功績之故。

如我們赦免我們的債者:如果我們不能完全赦免他人,請使我們完全赦免他人;好使我們真心愛仇,並在你前熱切地為他們轉禱,使我們對任何人,不要以惡報惡,並在你內,竭力去為一切人行善。


[祈禱]

天主父,在我們彼此的生活中,衝突及不和有時是難免的,但相信這不應成為我們體會到實踐你彼此相親相愛及彼此寬恕的理由及阻礙;請你鼓勵我們,賜我們一顆善良的心,體驗到你對我們個人過失所賜與的寬及獲憐憫,增加我們也能接納他人過失的力量。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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