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三月份祈禱會中伍允恒的分享


自由心靈

今天我們的主題是「自由心靈」
相信每一個人都會渴望「自由」「不自由毋寧死」,自古以來有不少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為的是要爭取自由。我也是一個嚮往自由的人,回想自己的生命,也有不少渴望自由的經驗:小時候家裏管得很嚴,無論在餐桌上、客廳裏或出外時,都有各式各樣的規矩要遵守,不可做這,不可做那,所以時常希望快點長大,認為長大了便有許多自由,不受父母的約束;在小學也沒有很多自由,不能選擇老師、不能選擇同學、不能選擇喜歡的科目,每天都要守各種的校規,放學後又要完成各式各樣的功課,放假也要待在家裡溫習,所以很想快點畢業,不用再受功課的束縛。十四歲那年到澳洲唸高中,滿以為逃離了香港,從此得到自由,不用受到父母的約束,不會再被香港的教育制度壓得透不過氣來,怎知新的居住環境和學校又有新的規矩,而且也逃不出考試的壓力,那時候便希望快點唸完書,因為作為一個學生,是多麼的沒有自由啊!後來出來社會工作,每天要準時上班,工作方面也有一大堆專業守則要遵守,沉重的工作量會讓人想起,天啊,我甚麼時候可以自由自在的過退休的生活呢?何時不用再當老闆和房貸的奴隸?可是,退休生活真的很自由嗎?看到有不少人在退休後也有各色各樣的束縛:家庭、物業、投資、健康等等。在我們現今居住的社會,雖然人人都在高喊著人權和自由,可是大家真的感到自由嗎?究竟怎樣才是自由?耶穌曾說過:「真理必使你們獲得自由。」(832)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可有感到自由嗎?
這些問題,也讓我反省一下自己有關自由的經驗。為我來說,自由,不單是指對可選擇的事物可以有自主的能力,也包括了各種束縛的釋放。人會被甚麼東西束縛呢?我個人的經驗是物質、罪和仇恨。仇恨的力量很大,可以把人控制,甚至失去理性,只有在愛內寬恕,才能掙脫仇恨的束縛。人也會成為罪惡的奴隸,罪惡會讓人失去愛的能力,失去天主的寵愛,可幸透過修和聖事,罪惡可被洗淨,人可以和天主重建愛的關係,重新成為天主自由的子女。所以每一個寬恕的行動,每一次辦好修和聖事,都讓我從仇恨和罪惡中被釋放,讓我能更自由地去愛。
可是物質方面呢?因為物質的生活,可以為我帶來表面上的安全感,所以對物質的放棄,為我來說,是不容易做到的。可是為準備度修道生活的我,知道越對物質有所依賴,越表示對天主的倚靠不夠。當我想起方濟把身上唯一的物質也放棄,從此只倚靠天上的父,那份豁出去的精神更我很感動。我祈求天主給我力量,願意把這些讓我不自由的東西拋棄。當我拿起以前朋友和學生們送給我的小禮物,他們給我寫的聖誕卡,這些都是我很難捨棄的東西,因為在這些物件裡有著很多甜蜜的回憶和感情,現在我願意不讓這些物件成為我感情依賴的東西,因為我知道,只要我繼續在天主愛的道路上行走,我對這些朋友和舊學生的愛並不會因此而減少。
我發現我現在對自由的理解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以前會認為不用守規則、沒有人管就是自由,後來聖伯多祿宗徒提醒了我,他說:「你們要做自由的人,卻不可做以自由為掩飾邪惡的人。」(伯前216)原來自由並不是自我中心的心想事成,不是可以任意妄為,而是善用天主賞給我們的自由意志,摒棄一己私意的束縛,對天主表示信任和開放,好能在愛內,跟隨基督的足跡。

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

三月祈禱實況


祈禱唱歌

默想方濟言論及行實





我們彼此真誠的{相遇} 

鼓起勇氣 開放自我 因著基督的愛

在真實的相遇中 我們遇見彼此 遇見天主



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三月份祈禱會資料:自由心靈




主題為:自由心靈

「自由是現代人常談到的觀念:生活為極自然、對某些事物有自主權
、可以按自己的意志行動等等。最大的自由不是藉著權利、宣傳,或靠著他人的允許才得到的;更不是放肆、無政府的狀態等等。真正的自由是要靠理、愛及忠誠。

經文:谷十17-25
耶穌出來行路時,跑來了一個人,跪在祂面前,問祂說:「善師
,為承受永生,我該作什麼?」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善?除了天主一個外,沒有誰是善的。誡命你都知道: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耶穌說:「師傅!這一切我從小就都遵守了。」
耶穌定睛看他,就喜愛他,對他說:
「你還缺少一樣:你去變賣你所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
,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背著十字架,跟隨我。」因了這話,那人就面帶愁容,憂鬱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產業。
耶穌周圍一看,對自己的門徒說:「那些有錢財的人
,進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
門徒就都驚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孩子們!仗恃錢財的人
,進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駱駝穿過針孔,比富有的人進天主的國還容易。」

〔方濟行實〕


當方濟與父親在主教及所有亞西西人面前,正式要與父親斷絕關係時,傳記這樣記載:
本城主教是一位極其熱忱的人,他認為方濟不得以非法獲取的金錢,充作舉辦聖善的事業之用。方濟就在主教的勸告之下,將其原先有意用來修理聖堂的金錢,還給其父親,並當著許多人說道:「現在我可自由自地說:『我們的天父』,而不稱伯鐸伯納得為父了。我不僅還給金錢,而且連我衣服也不例外,我要赤身到天主那裡去。(薛二12


1.
方濟失去了地上的父親,卻獲得了天上的父親,這個情況的改變,意味著什麼樣的生活態度?
2.在方濟與父親斷絕關係的這一幕裡,方濟失去了什麼及獲得了什麼?
3.「當一個人放下所有的東西而完全向天主開放,準備與基督一起死亡,完全信任祂的帶領」,如何以這句話來看方濟面對未來應懷有的態度?


〔反省祈禱〕
啟: 自由是天主的恩賜,也是人必需具有的權利;
眾:主,請你教導我們:自由不許人以只顧自己的安逸而隨心所欲。

:主,請使我們我們要常警惕自己,克服私慾,以完成及實現真正的存在,
眾:亦以完美的計畫,去實現真正的自由及創造性的生活。

: 生活中雖然有不少不公道的結構,阻礙了人基本的實現,因而有人以各種方法爭取自由;但是,人本身也在造成內在心靈的路障,
眾:主,請使我們藉著內在心靈的改變,讓自己更加自由。

: 方濟徹底地除去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除去按本性而生活的方式,絕對挖空自己,使自己活在天主內;
眾:主,我們願意同樣樣也在你內完全是自由的。

:自由的獲得需要有自我的紀律,對本能世界的控制;
眾:主,為了在你內自由的生活,我們準備好付出犧牲、否定自己及死於自我意志。

: 耶穌說:「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就確實是我的門徒,也會認識真理,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若八31-32)
眾:主,請使我們固守你的話,認識真理。

:自由與真理緊密相連,這個真理便是:「人是天主的肖像。」
眾:主,請使我們相信、慶祝及以行動活出這真理。

〔方濟的話〕

好多人犯了罪,或是遭受到傷害時,便常歸咎於魔鬼或是別人身上。但這是不對的,因為有一個他手下的仇敵,便是他犯罪的肉身。因此,對他手下的仇敵嚴加看管,並明哲提防,而不為它所害的僕人是有福的。因為只要他如此執行,就沒有其他看得見或看不見的仇敵能傷害他。(忠告十)


〔祈禱〕

天主,我們是依照你的肖像而被造成的,心靈的自由不是建立在思考或法律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你的愛情上;不要讓我們佔有太多世間事物,阻礙我們自由地去愛你和弟兄姊妹,讓我們以謙卑的心靈,在自由中顯示你真正在愛中的自由。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