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三月份祈禱會資料:自由心靈




主題為:自由心靈

「自由是現代人常談到的觀念:生活為極自然、對某些事物有自主權
、可以按自己的意志行動等等。最大的自由不是藉著權利、宣傳,或靠著他人的允許才得到的;更不是放肆、無政府的狀態等等。真正的自由是要靠理、愛及忠誠。

經文:谷十17-25
耶穌出來行路時,跑來了一個人,跪在祂面前,問祂說:「善師
,為承受永生,我該作什麼?」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善?除了天主一個外,沒有誰是善的。誡命你都知道: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耶穌說:「師傅!這一切我從小就都遵守了。」
耶穌定睛看他,就喜愛他,對他說:
「你還缺少一樣:你去變賣你所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
,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背著十字架,跟隨我。」因了這話,那人就面帶愁容,憂鬱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產業。
耶穌周圍一看,對自己的門徒說:「那些有錢財的人
,進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
門徒就都驚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孩子們!仗恃錢財的人
,進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駱駝穿過針孔,比富有的人進天主的國還容易。」

〔方濟行實〕


當方濟與父親在主教及所有亞西西人面前,正式要與父親斷絕關係時,傳記這樣記載:
本城主教是一位極其熱忱的人,他認為方濟不得以非法獲取的金錢,充作舉辦聖善的事業之用。方濟就在主教的勸告之下,將其原先有意用來修理聖堂的金錢,還給其父親,並當著許多人說道:「現在我可自由自地說:『我們的天父』,而不稱伯鐸伯納得為父了。我不僅還給金錢,而且連我衣服也不例外,我要赤身到天主那裡去。(薛二12


1.
方濟失去了地上的父親,卻獲得了天上的父親,這個情況的改變,意味著什麼樣的生活態度?
2.在方濟與父親斷絕關係的這一幕裡,方濟失去了什麼及獲得了什麼?
3.「當一個人放下所有的東西而完全向天主開放,準備與基督一起死亡,完全信任祂的帶領」,如何以這句話來看方濟面對未來應懷有的態度?


〔反省祈禱〕
啟: 自由是天主的恩賜,也是人必需具有的權利;
眾:主,請你教導我們:自由不許人以只顧自己的安逸而隨心所欲。

:主,請使我們我們要常警惕自己,克服私慾,以完成及實現真正的存在,
眾:亦以完美的計畫,去實現真正的自由及創造性的生活。

: 生活中雖然有不少不公道的結構,阻礙了人基本的實現,因而有人以各種方法爭取自由;但是,人本身也在造成內在心靈的路障,
眾:主,請使我們藉著內在心靈的改變,讓自己更加自由。

: 方濟徹底地除去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除去按本性而生活的方式,絕對挖空自己,使自己活在天主內;
眾:主,我們願意同樣樣也在你內完全是自由的。

:自由的獲得需要有自我的紀律,對本能世界的控制;
眾:主,為了在你內自由的生活,我們準備好付出犧牲、否定自己及死於自我意志。

: 耶穌說:「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就確實是我的門徒,也會認識真理,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若八31-32)
眾:主,請使我們固守你的話,認識真理。

:自由與真理緊密相連,這個真理便是:「人是天主的肖像。」
眾:主,請使我們相信、慶祝及以行動活出這真理。

〔方濟的話〕

好多人犯了罪,或是遭受到傷害時,便常歸咎於魔鬼或是別人身上。但這是不對的,因為有一個他手下的仇敵,便是他犯罪的肉身。因此,對他手下的仇敵嚴加看管,並明哲提防,而不為它所害的僕人是有福的。因為只要他如此執行,就沒有其他看得見或看不見的仇敵能傷害他。(忠告十)


〔祈禱〕

天主,我們是依照你的肖像而被造成的,心靈的自由不是建立在思考或法律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你的愛情上;不要讓我們佔有太多世間事物,阻礙我們自由地去愛你和弟兄姊妹,讓我們以謙卑的心靈,在自由中顯示你真正在愛中的自由。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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